使用技术要求 | 1.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用药,每亩使用本品150-200克兑水50-75公斤均匀喷施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,使害虫中毒死亡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。
2.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水稻上使用前后十天,避免使用除草剂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恶心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模糊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
1.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,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至少15分钟。
2、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并携此产品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于避光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仓库设有消防器材,使用防爆灯照明,贮存温度不得超过40℃。并远离火源和儿童。
2.避免与粮食、饲料、食品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
3.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,轻装轻卸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