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每亩用制剂量40-50克,先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,再与细沙或尿素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。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剂复配的除草剂,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杂草,具有杀草谱广、活性高、对水稻较安全性高等特点;对异型莎草、稗草、鸭舌草、陌上菜、三棱草、牛毛毡、节节菜、矮慈姑、萤蔺、四叶萍、野荸荠、眼子菜等各种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仅限于秧龄三叶一心期以上的水稻抛秧田使用,严禁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漏水田、倒苗弱苗田。
2.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,严禁喷雾法施药。
3.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、席草田、藕田、鱼塘,以免发生药害。
4.施药力求均匀,勿重施漏施。
5.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和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晴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。急救治疗:如眼晴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,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,如误服此药,应以肥皂水催吐,并尽快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、通风处;远离热源和火源; 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。2.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;运输时应防潮防晒、勿挤压和倒置;注意防火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