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时期:当多数新梢长到0.5-2.5厘米时,第一次用药。
2、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。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能渗透进入作物叶片、枝干的表皮组织内,可有效防止柑橘树作物种的潜叶蛾,宜在害虫发生初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严禁在蔬菜上使用。
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6.用过的容器不可做他用,应妥善处理。7.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期使用。8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噎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呼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食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治疗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管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