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间隔期3-5天,对水喷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同时具有一定的杀卵效果,作用方式为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黄瓜、菜豆对本品敏感,易产生药害。高粱、甜菜对本品敏感,不宜喷撒使用,施药时避免漂移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天敌放飞区禁用。4、本品挥发性强,有风天气不要喷药,以免飘移,引起中毒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及含铁、锡的农药混用,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。8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9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多汗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意外摄入,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解毒,严禁使用解磷定、吗啡,慎用肾上腺素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515-83692108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