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,兑水均匀喷雾。
2.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宜在早上和傍晚时候使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对甘蓝菜青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液等物质混用。
3.为延缓抗药性产生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6.关于农药废旧处理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中焚烧,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表现为头痛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;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。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~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也可立即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