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发病前施药效果最好,防治苗瘟在秧苗3-4叶期或移栽前5天,亩用本品,兑水50-60千克均匀喷雾,防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杀菌剂,内吸性较强,持效期较长,对水稻具有治疗和保护双重作用。主治水稻稻瘟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施药时应戴防风镜和防渗手套,穿防护服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,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及其他裸露皮肤。
3.使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.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接触本品。
7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勿污染水源。
8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。经口中毒,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
2.中毒急救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。不慎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大量沾附,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。 如不慎误服,可洗胃,并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宜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不可与食物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装卸时应轻拿轻放,运输过程中不得有破损或泄漏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