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虫卵盛孵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并均匀喷雾,视虫害发生情况,隔7-10天施药一次,最多施药2-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。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,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。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青菜为7天、白菜为10天、萝卜为15天。每季最多是使用次数分别为:青菜6次,白菜4次,萝卜6次。
2、本品使用时分两次稀释,先用100倍水搅拌成乳液,然后按需要浓度补加水量;
3、本品对牛、羊、家禽的毒性高,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,施过药的田地在7-10天不可放牧。
4、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,其水溶液易分解,应随配随用。
5、本品易燃,严禁火种。
6、施药后应及明更换衣物,洗净双手及皮肤污染处。
7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
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方法:
1、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2、用解磷定0.4-1.2g静 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4、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保持良好通风;
2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同贮同运;
3、本品易燃,严禁火种,避免儿童接触;
4、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;
5、搬运时轻拿轻放,注意包装完整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