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防治,亩用药量对水50-75千克均匀透彻喷雾。 2、大风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毒性较低、见效较快,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,兼有一定的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,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石灰、波尔多液、石灰硫磺合剂及其它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2、本剂速效性较好,但持效期不长,一般只有4-5天,应根据害虫发生为害情况,决定用药次数和用药间隔期。3、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注意在使用敌稗前后7天内,不能使用本剂,以免对水稻造成损害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 急救措施:(1)用阿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(2)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严重者及时应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原包装应储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加锁保管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避免强光照射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