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均匀喷雾。
2、对十字花科蔬菜和高粱作物较敏感,施药时应注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作用机理是,当其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性更高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,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内时,则被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,因而失去毒性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上的二化螟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是21天,每季最多施药3次。
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对眼睛呈轻度至中度刺激,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手套,穿长衣、长裤。施药后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。
4、使用后的废旧容器不可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。
5、周围蜜源作物茬期,蚕室、桑园周围禁用,养鱼稻田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用水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者出现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等症状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,患者出现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行走不稳、腹痛、腹泻,严重者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等状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通风处。如药液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如误食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,可采用阿托品皮下/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,使用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燃,药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避光保存,注意防火。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粮食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