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初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在害虫大发生期应适当增加用药量和用药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触杀活性高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5、单独使用本品容易产生抗药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延缓抗性发展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有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肉跳(肌束震颤)及恶心、呕吐,
重者还会出现流涎、肌肉抽动甚至抽搐。急救措施:1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2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4、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无特效解毒剂,请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