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建议在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,施药间隔期为15-20天,喷雾均匀彻底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,使昆虫麻痹至死亡,杀虫速度较快;生物活性较高,有杀卵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药液直接接触白菜、萝卜和薯类作物,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。
2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3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4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
5.对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有毒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、蚕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、水源、桑树和蜂场。
6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
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
头昏、头痛,恶心呕吐等,严重者出现胸闷,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急救措施:
沾及皮肤和衣服,请用肥皂水清洗,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后送医,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(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,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),并携带本标签送医治疗,如判断以异丙威中毒为主,则解毒剂: 阿托品;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