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硫代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可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、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药后立即洗手、洗脸。
3.本品对鱼类、家蚕、蜜蜂有毒,避免污染水源、桑园、蚕室和蜂场。
4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、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7.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期使用。
8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噎、呕吐、头昏无力等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-5mg或解磷定0.4-1.2g解毒。洗胃时,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,引吐时要避免肺呼吸中毒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避免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上锁保管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