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我爱菜园网-农人工具箱-农药信息查询-苄·乙pd20091424信息
农药苄·乙(pd20091424)详细信息
首次批准日期
2019/2/2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苄·乙pd20091424有效成分信息
苄·乙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杂草 | 28-39克/亩(南方地区)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
1.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 2.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剂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在登记用量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 2. 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使用。 3.本品对鱼有一定影响,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不要在池塘、河流中清洗施药器具,以免污染水源。 4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误服者会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。 急救措施: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如溅入眼睛: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;接触皮肤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果误服摄入,要催吐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