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应于低龄幼虫盛发期1000-1500倍均匀喷雾,傍晚施药最佳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和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虫卵也有较强的杀伤作用,能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,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
2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对本品敏感,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叶菜使用时,请按说明书指定的用药量使用,以免产生药害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蜜源植物花期禁用,勿在蚕室。桑园和养蜂区附近使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.药液应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
5.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腹痛、腹泻等。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服皂冲洗。如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有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立即催吐,若判断以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对症治疗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及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
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