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开始使用。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间隔7天施药一次。2、大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防治小菜蛾、菜青虫的生物杀虫剂,害虫接触药剂后即停止取食危害,24小时出现死亡高峰,持效期7-10天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 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按标签说明使用。
2、对蚕毒力很强,勿与蚕接触,养蚕区与施药区要保持一定距离。蚕室及桑园禁用。对蜂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3、对鱼和水生动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用具。请勿直接喷洒在水面上,废液不要污染水源。4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,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5、本品为非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药品。
6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:甘蓝3天,萝卜7天,小油菜5天。
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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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急救治疗: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;发生中毒,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。如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引吐并为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(昏迷时不可催吐或灌任何东西)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服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)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远离儿童,上锁保管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