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喷雾。
2.本品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,效果优于低温天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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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,使杂草枯死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橡胶树茎叶及邻近的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。
2.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产生火灾。
3.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用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
4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6.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、割草、翻耕等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、眼睛、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