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效果较佳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,每10天施药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杀虫谱广,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及茶树小绿叶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茶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4、喷洒药时须戴口罩、手套,避免大量接触药剂。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裸露部位。
5、用过农药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恶心 呕吐 痉挛等。
2、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3、如不慎大量接触皮肤和眼睛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,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。
4、如不慎吞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避光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禁止与食品、饮料和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