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大豆播种后到拱土期或苗后早期施药1次。苗后早期指的是从大豆子叶期到2片复叶期,杂草1-3叶期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和有机杂环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,属芽前及苗后早期选择性除草剂。药剂可被植物的根、幼芽吸收。适用于春大豆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,如稗草、野燕麦、马唐、狗尾草、金狗尾草、野黍、狼把草、马齿苋、苍耳、藜、酸模叶蓼、卷茎蓼、香薷、水棘针、龙葵、鸭跖草(3叶期前)、反枝苋、苘麻、铁苋菜等一年生杂草,对多年生阔叶杂草刺儿菜、问荆、苣荬菜等有抑制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大豆播种后到拱土期或苗后早期施药1次。推荐剂量下使用对后茬作物安全。
2.避免雾滴漂移到施药区以外,避开小麦、甜菜、玉米等敏感作物。
3.本品对蜂、鸟、鱼、蚕均为低毒。
4.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。
5.低温结晶属正常现象,热水浴加热到18℃以上溶解后使用不会影响药效的正常发挥。
6.喷雾作业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,配药、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7.使用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,药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按标签推荐使用对使用者安全,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(如眼睛接触药液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,肺部有异常反应)时,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1.误服:切勿催吐,迅速喝下大量牛奶和水,如不适症状持续,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
2.误吸: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呼吸困难或持续不适,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
3.眼睛接触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眼睛刺痛并持续,立即携此标签请医诊治
4.皮肤接触:脱除受污染的衣服,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,如皮肤刺痛并持续,立即携此标签请医诊治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或其它非相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,避免容器间发生碰撞,防雨防潮;装卸时,轻卸轻放,切勿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