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甘蓝:在菜青虫1-2龄幼虫发生期每亩32-64克兑水喷雾,蔬菜叶片正反两面和菜心上都喷到。根据虫害发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甘蓝1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柑橘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本品对鱼类、水生物、蜜蜂和蚕有毒,使用与清洗器械时注意不要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源;避开蜜蜂采花期和蚕桑种植区使用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等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喷药人员需穿防护服和手套、带防护罩,喷药后彻底冲洗。施药期禁止吸烟、饮食。
4、本品不宜与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、药剂随配随用,不可久贮。
6、剩余药品妥善保管,用完的包装物可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,严禁做它用。
7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新鲜空气处,就医。
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的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严重者就医。
3、误服: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诊治。医生应先判断中毒重要原因,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,清洗排毒宜先用2%~4%碳酸氢钠液或肥皂水等碱性液体,导泻忌用油类泻剂,而宜用盐类泻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存放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
2、本品贮存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,不可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3、贮运过程中应注意防晒、防潮、避免雨淋,搬运时轻搬轻放,不可倒置。
4、本品易燃,易挥发,注意防火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