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害虫盛发期或低龄若虫高峰和纹枯病并发期施药效果好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可同时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、稻纵卷叶螟和纹枯病,防效较好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杀菌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秒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时,立即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用肥皂和清水冲洗。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,若判断为吡虫啉、井冈霉素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。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,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
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抛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