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棉花棉铃虫:亩剂量兑水40-50升于低龄幼虫期,混匀后作叶面喷雾;在棉铃虫产卵比较集中,孵化相对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杀幼虫、杀卵的特点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人、畜有毒,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,不得迎风施药,避免直接接触药液,防止由口鼻吸入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农药混用,也不能与代森锌、代森锰锌混用。4、为延缓抗性的产生,建议该药剂与其它药剂进行交替使用。5、使用过的空包装不可挪用装其它东西,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,加以妥善处理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切勿接触此药剂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急救措施:1、如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请教内科医生。2、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解毒药为硫酸阿托品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