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,用水量40-60升/亩。施药时应周到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施药时应避免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棉花田芽前土壤处理剂,药剂主要通过杂草的胚芽鞘与下胚轴吸收,抑制杂草幼根、幼芽分生组织的细胞分裂,并造成皮层薄细胞中的组织增大,从而导致杂草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用于棉花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、本品易挥发和分解,喷药后应及时混土。
3、低温干旱区,本品在土壤中残留时间较长,下茬不宜播种高粱、谷子等敏感作物。
4、棉花播种前使用本品,须在播种前2-3天施药,以防发生药害。覆膜田的使用顺序为喷药-混土-播种-覆膜。本品饱和蒸汽压高,在棉花地膜苗床使用,每亩用量不宜超过80毫升。
5、本品长期在低温条件下贮存,可能会有结晶析出,但温度超过30℃时自行溶解,不影响药效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河塘等各种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
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4、误服:若误服,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。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
2、远离火源或热源,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上锁保管。
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为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