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宜在低龄(1-2)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防治钻柱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。
2、本品见光易分解,在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氟铃脲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。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用于棉花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2、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,头昏,恶心,呕吐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若判定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应立即引吐,洗胃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儿童、火源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