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要均匀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杀螨效力的拟除虫菊酯类药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防治苹果树作物上的红蜘蛛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使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苹果树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
2、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本剂对蜂、蚕毒性强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。
4、对鱼类毒性也很强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、池塘,应在安全的地方用土掩埋。
5、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,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用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,可以使用洗胃急救,不可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加锁保存,密封、避免阳光直射,放在阴凉、干燥的地方保存。勿与食物、饮料和动物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和雨水。禁止儿童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