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杂草植株高10-15厘米时使用。
2.大风天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,对叶绿体层膜破坏力极强,使
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,叶片着药后2-3小时即开始受害变色,百草枯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。一经与土壤接触后,即被吸附钝化,不能损坏植物根部和土壤内潜藏的种子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喷雾时避免药液漂移到甘蔗的绿色部发及邻近的作物田,行间除草时需加配喷雾罩,作定向喷雾。
2、配药时尽量选用清水,切勿用浊水,喷药后7-10天不能让家畜进入喷药区。
3、 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,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,但最终不降低除草效果,施药后1小时遇雨时能基本保证药效。
4、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面具、手套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墉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,经口吞服,有致死性 。开始时口、咽部立即有烧灼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疼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泡沫。
急救治疗:催吐,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,尽快就医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紧急医疗处理:服用1升15%漂白土或7%膨润土或活性碳悬液,同时服有合适泻药,如甘露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