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在黄蚜发生期时,每亩用本品10-15毫升兑水20-30公斤,混匀,全田均匀喷施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经过科学合理配比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好,杀卵作用明显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。用于防治苹果树上的黄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用于苹果树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。
2.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为21天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由于在碱性介质及土壤中易分解,所以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及土壤处理作用。
4.由于本品对水生生物具有极高毒性,为防治对水生生物影响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蜜蜂、家蚕的毒性很高,蚕室、桑园禁用,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,并应防止因农药飘移对邻近桑园的影响。
5.一般选早晚施药,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;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,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。
6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帽等。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、洗脸及身体裸露部位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
7.施药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。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药剂,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(1)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(2)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(3)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。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易燃,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和远离火源的地方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饲料混放,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
3、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。
4、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,不要摔和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