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菜青虫2-3龄,虫害初期用药,兑水喷雾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施药前做好防护工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操作过程中禁止饮食,被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,施药后彻底清洗皮肤。
3.用完的空包装要集中处理,以利于保护环境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 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发生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