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适用于水稻苗床浇洒或秧苗喷雾,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和酰苯胺二元复配杀菌剂,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水稻立枯病,且持效期较长。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可被植物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随植物 体内水份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各器官,可以作茎叶处理和土壤处理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适用于水稻苗床浇洒或秧苗喷雾,喷雾时安全间隔期为15 天。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兑水要足,全田施药,发病中心重点施药。
3.本品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和酰苯胺二元复配杀菌剂,未经试验不得与其它农药混用。不能与铜、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。
4.本品为中等毒农药,对人畜毒性低,对鱼毒性较大,药液严禁流入鱼塘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,注意药液不要吸入口鼻,施药后人和施药器械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残 药和清洗液严禁倒入池塘、河流中。
6.配制药液时应搅拌均匀,现配现用,避免在雨天作业,防止药液流失,影响药效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人、畜中等毒。中毒时会出现呕心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等症状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进行催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治疗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治疗;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并用大量清水冲洗;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;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要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