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,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。施药时要用足水量,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,要将作物打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速效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熏蒸、胃毒和触杀作用,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,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
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3.操作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
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的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
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6.本品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7.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作用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蜂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度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等,中度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惊厥,呼吸麻痹。不慎吸入,应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建议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时,应贮存在阴凉,通风,干燥处,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。远离易燃点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日用品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