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卵孵盛期喷雾,用药时保寸水层5天。
2、亩对水40-50千克。若药后5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二化螟的神经系统,使之麻痹致死,对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瓜类、烟草有影响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药害。
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●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恶心、呕吐、瞳孔缩小、肌肉震颤。重者出现肺水肿、昏迷,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,有致敏性。
●不慎吸入、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急救措施: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进行治疗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产品应存放在荫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与易燃、易爆品混放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放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