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苹果绵蚜卵孵盛期及若虫盛发期施药。
2、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;药物喷施2小时内遇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在植物表面的残留期短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则较长,在推荐剂量下,对苹果树绵蚜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;
2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质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;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和鱼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中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;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;
7、本品对烟草、瓜类、莴苣苗期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误服立即发病。【1】如溅及眼睛和皮肤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【2】误服,立即送医院治疗。可注射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。【3】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在避光、阴凉、通风处,严禁阳光暴晒,避免热源或火源,不得与粮食、食品、饲料、饮料混合储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