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必须用清水配制药液,用浑水配药会降低药效;在杂草株高不超过15厘米以前施药,效果最佳。在杂草密度大的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是触杀型灭生性茎叶除草剂,能杀灭大部分禾本科及阔叶杂草,晴天施药,杂草的绿色部分在接触到药液2-3小时后变色枯黄,1-2天后枯萎死亡。
2.施药半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,不必重喷。
3.药液一经与土壤接触即被吸附钝化,不会对当茬或后茬作物的根系产生影响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
4.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,勿使药液漂移或解除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5.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。
6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,经口吞服,有致死性。开始时口、咽部立即有烧灼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疼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泡沫。
急救措施: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给予催吐、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,无特殊解毒剂。急救治疗以制止吸收,加速排出及控制氧疗为主 (口服后2小时内清除毒物疗效最好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上锁保管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误服危险,病程漫长痛苦,可能危及生命。百草枯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:400099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