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水稻移栽后5-7天,水稻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,每亩用20公斤湿润细土或细砂均匀拌和后均匀撒施。用 |
产品性能 | 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,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可用于防除以种子萌发的禾本科杂草、一年生莎草及一些一年生阔叶杂草,如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鸭舌草、节节菜等。正常使用对水稻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[1]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[2]水层不能淹过秧苗心叶,如遇暴雨应及时排水,否则易产生药害。 [3]施药务求均匀,漏水田不要用,病苗、弱苗不要用。 [4]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,本剂对鱼类有害,残药或洗涤用水不能倾倒湖、河或池塘中。不能在养鱼、虾、蟹的水稻田使用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[5]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必要的防护用具,避免眼睛及皮肤接触药剂;此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。 [6]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注意防护。若不慎接触药液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,就医;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