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掌握在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,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。
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份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,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。能够有效防除花生田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2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黄瓜、菠菜、韭、谷子、高粱菜等对本品敏感,不宜使用。避免施药时,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田。
5、本品持效期8周左右,在苗前使用,一季限用一次。
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池塘、河流等水源,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,要妥善处理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