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施药最佳时期应在各代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,适合于高温多湿的夏秋季使用。
2. 大风天或预计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与杀螨剂的混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作用。并有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.
2.在气温低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果好,持效期长。
3.与尼索朗有交互抗性,不能交替使用。4.本品为悬浮剂,使用时必须摇匀后再稀释。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或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接触本品后,皮肤有刺激症状,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误服时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光源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强酸、强碱物质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污染水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