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抛秧后5-7天水稻完全立苗后拌湿润细土15公斤/亩左右均匀撒施。
2.施药时田间水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。主要通过芽鞘和根吸收,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杂草的幼芽和嫩叶,阻止杂草生长点细胞分裂伸长,最终造成植株死亡。用于水稻抛秧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。
2.施药前要求田块平整,施药期间水面不要漫过水稻心叶。
3.待稻苗露水干后才可施药,如在高温时应在傍晚施药为宜。
4.本品对鱼类高毒,不宜在养鱼稻田使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。
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如果摄入,要催吐,并立即带标签送患者去医院,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;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