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视害虫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用药一次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.辛硫磷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,在田间使用,因对光不稳定,很快分解失效, 残效期2-3天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。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傍晚施用。
3.该药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触杀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
4.本品对鱼、蚕和蜜蜂有毒,故存放或使用时远离水源、桑园和蜂源,作物花期禁用。
5.配药时,穿戴眼罩,口罩和胶皮手套,若衣服沾上药液,应更衣洗涤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6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请慎重使用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症状:
轻度:头痛、恶心、呕 吐等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惊厥,呼吸麻痹等症状。
急救措施:
1.用阿托品1~5毫克或解磷定0.4-1.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
2.禁用吗啡、茶碱,酚噻嗪。
3.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