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大豆播种后3天进行施药,采用土壤喷雾法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该产品对春、夏大豆田里的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当大豆吸收乙草胺时会在体内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,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
2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3.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且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
4.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,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。
5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.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,勿污染环境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中毒会出现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