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周到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隔15天左右可再施药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噻嗪酮与异丙威的混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,并有一定的胃毒和渗透作用。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,抑制乙酰胆碱酯酶,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。持效期较长,对水稻飞虱的成虫、若虫、卵都具有较好的触杀和抑制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3.施药时田间应保持寸水层5-7天,施药前后10天内不能在田间及附近喷洒除草剂敌稗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它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多汗等。 2.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.若误服,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判断为异丙威中毒为主,可以洗胃、催吐,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若判断为噻嗪酮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水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2.运输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