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,只能做土壤处理剂。2、在大豆播后苗前,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处理。3、沙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它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抑制幼芽、幼根的生长,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迅速代谢为活性物质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较安全。可有效防除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最多施药1次,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2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能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3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4、本剂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确定使用量,未使用本品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。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、眼睛有灼热、刺激作用。大量吸入可引起头痛、头晕、恶心等,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若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不适,就医。如误服,无特效解毒剂。可先引吐并携此标签速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属易燃品,不能接近热源和火源,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