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水稻抛秧后5-7天施药(杂草萌芽至2叶期前用药),每亩加湿润细土10-15公斤,拌匀后均匀撒施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可有效防除抛秧水稻田部分多年生杂草、一年生杂草,如稗草,鸭舌草,节节菜,陌上菜,眼子菜,牛毛草,异型莎草等。
2.本品对水稻安全。温度、土质对除草效果影响小。 |
注意事项 | 1.杂草基数大的田块,适当增大药量。
2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一次。
3.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作物。
4.本品对鱼高毒,应避免污染河流和池塘等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和池塘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;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误服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