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移栽后5-7天,按亩用量用本品拌湿润细土10-20公斤,于稻株无露水时均匀撒施,随拌随用,施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水稻抛秧田除草剂,其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,破坏了杂草的生长机能,从而达到杀草目的。而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惰性化物,对水稻安全。本品杀草谱广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田应耙平。露水地段、沙质土、漏水田使用效果差。水层淹没水稻心叶、飘秧易产生 药害。
2.拌药时要用逐步扩大法拌药,以提高药效的均匀度。
3.本品对鱼毒性较大,不能用于养鱼田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漱更衣。
5.施过药的田水不能浇灌蔬菜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
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,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
如误服,应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目前无特效解毒剂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放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远离儿童上锁保存。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