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,应喷雾均匀。
2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农用抗菌素,具有内吸和治疗作用。有效成分为小金色放线菌分泌物的盐酸盐,通过干扰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,从而影响蛋白质合成抑制菌丝伸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来杀菌,抑止菌类生长。对大白菜黑腐病、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大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5.本品对大豆、葡萄、柑桔、苹果、藕有轻微药害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7.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为:抽搐、恶心、痉挛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本品毒性较低。若误服,不要引吐,立刻喝下大量牛奶、蛋白或清水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