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红蜘蛛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生物源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驱避、胃毒作用。可渗入植物组织中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防治在作物上的红蜘蛛,对红蜘蛛的成螨、幼螨有较好的作用。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苹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由生物源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2、急救措施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。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时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。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
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,不可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污染水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