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一般在水稻移栽后5-7天是施药的最佳时期,加细沙土30公斤,拌均后均匀撒施于稻田中,施药时避免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能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药剂通过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,
传导到杂草全株各部位。由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复配而成的除草剂。对水稻移栽田的阔叶杂草、莎草科杂草及稗草都有优良的防除效果,如:鸭舌草、矮慈菇、节节菜、陌上菜、鳢肠、猪殃殃、繁缕、碎米荠、播娘蒿、荠菜、大巢菜、藜、稻槎菜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牛毛毡、千金子、牛王草、稗草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只能在水稻移栽田使用一次。
2、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,避免因随意加大用量造成药害。
3、施药时要穿防护衣服,防止污染手、脸和皮肤。如污染应及时清洗。操作时不要抽烟、喝水和吃东西。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、脸和裸露部位。
4、对鱼有毒,不能用于养鱼的稻田,施药后的田块避免向鱼塘排水。
5、施药后及时、彻底地清洗药械,废水残液不得污染鱼塘、池塘及水源。
6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对皮肤、眼睛和粘膜有刺激症状,若沾染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。
2、误食者立即催吐,并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
2、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3、贮运过程中严禁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等混放,避免强烈撞击及重压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