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辛硫磷和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,无内吸作用,对水稻二化螟防治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周围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9、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易产生药害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2、皮肤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3、误服:立即引吐,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。4、解毒方法:阿托品或解磷定为解毒剂,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