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棉铃虫发生初期使用,应喷雾均匀。2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内吸性和速效性;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作用,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传递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对虫卵有一定的杀伤作用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发生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 4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后症状为:抽搐、恶心、痉挛、呕吐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532-85716333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