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螟虫卵孵化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,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,请勿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一种神经毒剂,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、行动缓慢、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、停止发育、虫体软化、瘫痪、直至死亡。杀虫双有较强的内吸作用,能被作物的叶、根等吸收和传导。用于防治水稻螟虫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防治水稻基部害虫时,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-5厘米水层3-5天,以提高防治效果,切忌干田用药,以免影响药效;
2、豆类、棉花及白菜、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,对杀虫双较为敏感,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,因此应按登记作物和规定使用量操作。
3、本品对蜜蜂,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对家蚕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其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
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乏力、腹疼流涎、呕吐、多汗、 瞳孔缩小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-5mg皮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