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菜青虫:在1-2龄幼虫盛发期,每亩用本品20-40毫升兑水50公斤喷雾。
2、棉铃虫:在卵孵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速杀、低残留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药效较迅速、用药量较少等特点,对十字花科蔬菜、棉花、烟草的菜青虫、棉铃虫、烟青虫均有优良防效,且能杀死那些对有机磷农药产生抗性的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胶靴,戴好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
4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
1、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2、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、清水冲洗皮肤,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%~3%硼酸水湿敷。
3、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
4、对呼吸困难者,应给予吸氧,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剂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干燥处,切忌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火源与儿童,并加锁。装运时应轻拿轻放,不得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