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害虫各代危害期间,特别是低龄若虫发生盛期,老龄若虫较少时,使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;松树线虫防治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具有熏蒸作用,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性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持效期较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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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 1、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,以免药液散溅;
2、受矫正的松树或移植时间较短的松树,因其长势衰弱,最好不要注入本药剂。本药剂不能与其他药剂混合注入;
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;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、鸟类等自然保护区禁用;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;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鞋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7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避免接触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,注意安全防护措施。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、行动失调、肌肉颤抖、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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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防止倒置和碰撞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储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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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